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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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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0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14:50时。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9:15至2025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投票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是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烽火宾馆五楼会议室 (6)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赵刚强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2人,代表股份429,101,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31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5,068,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0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8人,代表股份64,032,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40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8人,代表股份31,959,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7,778,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7人,代表股份4,181,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6%。 3、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及见证律师,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10,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4%;反对7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9%;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21%;反对78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56%;弃权10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3%。 2、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13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5%;反对8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96,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3%;反对8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05%;弃权1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2%。 3、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8%;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0%;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6,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43%;反对78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2%;弃权10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6%。 4、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07,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8%;反对7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2%;弃权1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66,3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49%;反对7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9%;弃权11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2%。 5、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211,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7%;反对7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3%;弃权1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070,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68%;反对77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43%;弃权11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9%。 6、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710,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8%;反对1,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9%;弃权1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68,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76%;反对1,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79%;弃权17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4%。 7、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78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4%;反对1,1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3%;弃权1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648,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964%;反对1,1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83%;弃权16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53%。 8、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20,5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7%;反对1,41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79,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546%;反对1,41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5%;弃权1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9%。 9、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10,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4%;反对1,41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8%;弃权1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69,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236%;反对1,415,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79%;弃权1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5%。 10、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13,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1%;反对1,41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95%;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37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330%;反对1,413,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5%;弃权1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 11、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进行了表决。 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11.01.候选人:赵刚强 同意股份数:365,759,121股表决结果:当选。 11.02.候选人:杨勇 同意股份数:365,789,301股表决结果:当选。 11.03.候选人:赵冬 同意股份数:365,760,071股表决结果:当选。 11.04.候选人:马玲 同意股份数:365,771,600股表决结果:当选。 11.05.候选人:线静 同意股份数:365,759,870股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赵刚强同意股份数:28,468,956股 10.02.候选人:杨勇同意股份数:28,499,136股 10.03.候选人:赵冬同意股份数:28,469,906股 10.04.候选人:马玲同意股份数:28,481,435股 10.05.候选人:线静同意股份数:28,469,705股 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聂丽洁 同意股份数:365,768,041股表决结果:当选。 12.02.候选人:程志堂 同意股份数:365,766,760股表决结果:当选。 12.03.候选人:徐璋勇 同意股份数:365,766,762股表决结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2.01.候选人:聂丽洁 同意股份数:28,477,876股 12.02.候选人:程志堂 同意股份数:28,476,595股 12.03.候选人:徐璋勇 同意股份数:28,476,597股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职工董事李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李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烽火电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载于2025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张翠雨、杨梅出席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李鹏,男,1978年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线路设计、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项目部线路设计、航空市场部副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科技部部长兼党支部书记、产品研究二所所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9,800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3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4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4,249,03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89,999,974.86元,扣除发行费用19,986,508.25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870,013,466.61元,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第0012号)。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将按照规定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条款如下: 甲方: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丙方: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户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账号为02990010221000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杨小军、吕想科、高原(以下简称“主办人”)及项目组成员李钊颖(以下简称“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及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电子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且电话通知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证券事务部门和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因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5]第0012号)。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1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6月19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董事杨勇、赵冬委托董事长赵刚强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李鹏委托董事马玲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赵刚强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关于委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刚强 委员:程志堂、聂丽洁、赵冬、杨勇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聂丽洁 委员:徐璋勇、线静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程志堂 委员:聂丽洁、赵刚强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徐璋勇 委员:赵刚强、程志堂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杨勇为总经理,聘任马玲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 聘任杨勇为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马玲为董事会秘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其中总会计师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4、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李鹏、肖强、马志成为副总经理,聘任马玲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情况: 聘任李鹏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肖强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马志成为副总经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马玲为总会计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2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6月19日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选举了新一届公司董事长,聘任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现将上述高管人员简历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一、高管人员简历 赵刚强,男,1967年出生,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长岭机器厂财务处会计员,西安电扇厂、西安长岭吊扇厂财务科科长、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长岭黄河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勇,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2003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电子公司线路设计员、副经理、经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科技部部长,陕西电子信息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陕西长安计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担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冬,男,1986年出生,本科双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烽火电子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董事会秘书,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陕西光伏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陕西凌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改革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554股,除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管理改革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马玲,女,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国营长岭机器厂财务部会计员,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员、财务部室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500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线静,女,1980年出生,硕士,正高级会计师。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员,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划部经营管理员,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光电科技公司副总会计师,西安卫光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担任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鹏,男,1978年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线路设计,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项目部线路设计、航空市场部副部长、市场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科技部部长、产品研究二所所长。现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副总经理。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9,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肖强,男,1981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集团公司技术部总装工艺员,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副部长、部长,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试验中心主任,公司网通事业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马志成,男,1978年出生,本科,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所线路设计员,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究所副所长,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部长,西安烽火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西安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杨婷婷,女,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9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财务处会计员、证券室主任,证券部、投资管理部、公司管理部证券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2001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资本运营部部长,法务部部长。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马玲 办公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通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证券事务代表:杨婷婷 办公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通信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72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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